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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“市创建学习型社区、社区教育示范街镇、市示范性老年学校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索引号: -2010-060
发布时间: 2010年7月1日     点击: 164 次   责任编辑: cai

 

长宁区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长 宁 区 终 身 教 育 指 导 服务 中 心

 

 关于组织“市创建学习型社区、社区教育示范街镇、市示范性老年学校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街道办事处、镇政府:

根据日前下发的《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市创建学习型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沪学习办〔20107号)(附件3)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轮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(乡镇)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终〔201022号)(附件4)及市老年教育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(附件5),上海市创建学习型社区、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镇、上海市示范性老年学校三项评比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。三项评比工作将在区学习办领导下、在社区学院和老年大学的业务指导下,统一组织申报。请各单位根据可参评情况表(附件1),结合实际情况,认真研究,积极做好申报工作。

1、各街镇向区学习办提交三项评比申报申请书,表明申报意向,将《市创建学习型社区、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镇、市示范性老年学校申报申请书》(附件2)填写完整并经有关部门盖章后,于72前送至长宁区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(虹古路321310室,邮编200336);

27月上旬,区学习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《申请书》,结合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决定候选申报单位,并通知进一步申报事宜;

3、候选申报单位成立申报工作小组,准备申报材料,汇总至区学习办,由区学习办统一向市学习办、市教委及市老年办报送申报材料,上报工作于7月底完成;

4、获评第二轮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(乡镇)经区推荐申报第二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街道(乡镇),上报工作于10月底完成。

 

联系人: 冯娴冰 长宁区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        62759861

 丁海珍长宁区社区学院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   62707525

 

附件:

1、各街镇参评市创建学习型社区、社区教育示范街镇、市示范性老年学校可参评情况表

2、《市创建学习型社区、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镇、市示范性老年学校申报申请书》;

3、《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市创建学习型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》;

4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轮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(乡镇)评选工作的通知》;

5、《上海市创建示范性老年大学(学校)评估标准》;

 

长宁区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长宁区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六月二十四日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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